刘景昆
刘景昆
全国房地产投资FOF基金 执行董事、管理合伙人
1976年10月11日生。西南政法大学法学、中文双学士,清华大学现代企业资本运营总裁研究生班学历,注册律师。
工作经历:
1999年8月—2001年12月,山东省潍坊市寒亭区政府政策研究室,科员
2001年12月—2004年7月,山东德衡律师事务所,律师
2004年7月—2008年12月,青岛华外国际投资有限公司,副总经理
2008年12月—2011年7月,青岛盛唐国际投资有限公司,总经理
2011年7月—至今,山东民富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,总经理
现任全国房地产投资FOF基金执行董事、管理合伙人,中国房地产金融联合会常务理事,全国工商联房地产投资基金联盟常务理事,山东宏观经济学会理事,青岛槃石资本运营中心执行合伙人。累计发起和管理过近20亿元的房地产投资基金。是2010青岛私募股权投资国际高峰论坛、2012环渤海私募股权投资高峰论坛、2013山东省第二届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论坛等大型论坛的演讲嘉宾。多年从事投资银行及私募股权投资工作,行业经验丰富,对项目风险控制把握好。